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應急管理部、市場監管總局(以下統稱“五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新能源汽車企業安全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工信廳聯通裝〔2022〕10號,以下簡稱《意見》),現就《意見》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編制背景
發展新能源汽車是我國從汽車大國邁向汽車強國的必由之路,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近年來,在有關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取得了顯著成效,產銷量連續7年位居全球首位、產品技術水平快速提升、產業生態體系逐步建立、配套環境不斷完善。與此同時,全行業對安全問題的認識不斷深化,新能源汽車產品的安全水平顯著提升,安全總體形勢持續向好。
但也要看到,隨著保有量的快速增長、老舊車輛不斷增多,新能源汽車產品質量安全風險依然存在,部分企業質量保障體系仍然有待健全完善;同時,網絡安全、數據安全等新問題的出現,使新能源汽車安全的內涵和外延也在發生變化。為進一步壓實新能源汽車企業主體責任,建立健全產品安全保障體系,切實提升產品安全水平,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五部門在前期工作基礎上,按照《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等有關要求,依據各自職責,聯合制定發布《意見》。
二、編制過程
2021年以來,五部門組織行業力量,開展專題研究,啟動了文件起草工作。
一是廣泛深入開展調研。組織調研了國內主要新能源汽車企業、行業組織和檢測檢驗機構,并對17家主要新能源汽車企業開展安全體系檢查,全面研究分析新能源汽車產品安全水平、安全風險和面臨的主要問題,準確把握產品質量安全新形勢和新需求。
二是充分聽取各方意見。三次組織行業企業召開專題研討會,聽取各方對文件起草工作的意見和建議。隨后,根據行業企業意見建議、結合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對《意見》草案進行了多輪修改完善。10月,形成《意見》征求意見稿并向有關部門和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三是修改完善形成《意見》。根據征求意見反饋情況,對相關問題進行了專題研究,調整了企業監測平臺有關內容,豐富完善了網絡安全保障體系等有關要求,最終形成了《意見》。
三、主要內容
《意見》包括8部分22條,以及1個附件。
一是明確《意見》的定位!兑庖姟穲猿忠粤暯叫聲r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統籌發展和安全,指導企業加快構建系統、科學、規范的安全體系,切實提升產品安全水平,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
二是完善安全管理機制。從組織保障、安全教育培訓方面提出意見。企業要明確安全管理的負責部門,統籌推進安全體系建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規范,定期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工作人員安全意識和相關技能。
三是保障產品質量安全。從產品設計、供應商管理、生產質量管控、動力電池安全方面提出意見。企業要制定并持續完善產品安全性設計指導文件,加強產品在線和下線檢測,強化供應商管理并鼓勵其積極配合開放必要的數據協議,與電池供應商開展設計協同。
四是提高監測平臺效能。從運行監測、數據挖掘、隱患排查方面提出意見。企業要按照相關標準要求對車輛運行安全狀態進行監測。鼓勵企業加強對運行數據的分析挖掘,強化車輛安全隱患排查并妥善處理。
五是優化售后服務能力。從服務網點建設、維保服務、消費者使用方面提出意見。企業要合理布局并確保各網點具備必要的售后服務和應急處理能力,公開有關維修技術信息。鼓勵企業細化產品維保項目,開展隱患抽樣檢測,引導消費者培養良好的用車養車習慣。
六是加強事故響應處置。從應急響應、事故調查、問題分析、召回方面提出意見。企業要建立完善不同車型及不同場景的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方法和預案,加強事故報告和調查分析,并采取相應改進措施。企業要切實履行召回法定義務。
七是健全網絡安全保障體系。從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個人信息防護方面提出意見。企業要建立健全相關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提高安全防護能力,依法依規進行車輛網絡安全狀態監測、數據處理、個人信息處理等。
八是組織實施。分別對企業、有關部門、行業組織提出組織實施意見。新能源汽車企業要加快建立健全安全體系,各零部件供應商、售后服務等相關企業要協同配合。五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形成工作合力,加強信息共享和事中事后監管,地方有關部門依法依規加強日常監督檢查。行業組織充分發揮行業自律和技術支撐作用。
附件。從性能、功能以及運行管理方面提出企業監測平臺建設指南,提高企業監測平臺效能。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圍繞《意見》落實,五部門重點開展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組織《意見》宣貫。面向各地有關部門、新能源汽車企業、行業機構等召開宣貫會,解讀《意見》內容,凝聚行業共識,推動《意見》落實。二是督促企業自查。督促企業參照《意見》開展自查,整改存在的問題,加快構建系統、科學、規范的安全體系,全面提升在安全管理機制、產品質量、運行監測、售后服務、事故響應處置、網絡安全等方面的保障能力。三是加強協同聯動。五部門將形成工作合力,加強部門、地方之間的協同和銜接,強化信息共享和事中事后監管,共同加強對新能源汽車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四是做好輿論監督。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積極宣傳企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的先進經驗、對產品存在一致性及質量安全問題的企業堅決曝光,營造安全發展的良好氛圍。